因第一次臨時會議為修改第四次理監事會議內容所招開的緊急會議,故將兩次的會議記錄整合發布,以便對照。
會議記錄皆於以「人民團體資訊系統」報送內政部完畢,詳細會議內容如下。
第一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
發文日期:110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伊字第1101018010號函
會議記錄:
- 一、時 間:110 年 8 月 21 日 22 時 00 分~22 時 48 分
- 二、地 點: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 108 巷 46 弄 37 號 3 樓
- 三、出席人員姓名:
- 理事:方子平、李萃華、郭柏岑、徐瑋梃、劉宗恩、黃品澄、林子軒,共 7 人。
- 監事:蕭富聰、林羣凱,共 2 人。
- 四、缺席人員姓名:
- 理事:共 0 人。
- 監事:共 0 人。
- 五、請假人員姓名:(理監事不得委託出席,連續兩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
- 理事:劉錚,共 1 人。
- 監事:許智淵,共 1 人。
- 六、列席人員:秘書長陳真蓉,共 1 人。
- 七、主 席:方子平、記錄:陳真蓉。
- 八、主席致詞:這是第一屆第一次的臨時理監事會議,我們有一些緊急的事情需要處理。
- 九、來賓致詞:無。
- 十、報告事項:無。
- 十一、討論提案:
- 提案 1:110年未繳納會費之會員名單,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討論紀錄:
- 理事長 方子平:110年未繳會費名單如下,依照章程會先予以停權處理。
- 常務理事 李萃華:依照章程應該未繳會費是2年後才除名吧?
- 理事長 方子平:2年後是除名,但是會先停權。
- 常務理事 李萃華:停權有寫在章程嗎?
- 理事長 方子平:有明確寫在章程中。
- 常務理事 李萃華:那後面寫持續未繳將除名,意思是?
- 理事長 方子平:意思是明年依然未繳,才會除名。
- 決議:未繳會費名單:王人俊、曹臻、李元太、方浩安、古修文,共5位。依照章程-未繳費會員經理監事會議宣告停權後始得進行催繳通知,明年繳費期限到期後仍未繳費者,將透過會員大會予以除名。
- 提案 2:會員大會舉辦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討論紀錄:
- 理事長 方子平:決定今年會員大會時間,9月應該很難開辦,提議選10月份,事關理監事補選越快處理完越好。選週日下午避開課程時間OK嗎?
- 常務理事 李萃華:感謝。
- 理事長 方子平:10月份的10、17、24、31,這四個候選時間。輔大那邊有沒有什麼行程會卡到的?
- 常務理事 李萃華:不要10/10,那天會有很多人有事。
- 理事長 方子平:OK,那就17、21、31剩3天來選。
- 常務理事 黃品澄:目前輔大行程理論上都可以。
- 理事長 方子平:那我們預定10/17開會員大會,請秘書長註記,於開會前15日要寄出開會通知單。
- 理事長 方子平:另一件跟會員大會有關的事情,這也是本次召開臨時會議的最主要原因,上一次理監事會議(第一屆第四次聯席會)決議的會員手冊提案:會員王人俊除名一案,事後經常務理事李萃華建議,當時做除名的狀況所根據的理由,有可能會給人非議的空間。
- 常務理事 李萃華:沒有任何一條章程有直接處理到這樣的一個狀況,之前所討論的除名事由:王先生針對Clash of Steel 2019的賽事提出質疑與一堆謾罵,然後我必須強調,那是2019的事情,而2019並沒有中華史實歐洲武術聯盟這個協會,所以不能用間接關係將此事串連在一起,就像是法條公布後都不能往前回朔追溯罰則,因此若是要用協會規章去解決一個協會成立之前的紛爭,這是不可以的,基於以上理由,我提議廢除上次開會的相關決議。
- 理事長 方子平:這裡我支持常務理事 李萃華的提議。而上次會議將王先生除名是依據章程第13條,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然而去完整看這第13條:「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是指違反前述三項〝違反法令〞、〝章程〞、〝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違反法令是指他今天被告了,案子成立才算,違反章程的部分以目前來看王先生所做的都在章程第三條的灰色地帶。
- 常務理事 李萃華:比如第三條第一項:攻擊協會承辦的比賽、第三條第二項:謾罵任何協助團體發展的事情,在灰色地帶符合這幾點,然而這些都是無法客觀界定。
- 理事 郭柏岑:王人俊先前發文攻擊我們的裁判訓練沒有依照課綱,這不就危害團體情節重大了嗎?
- 常務理事 李萃華:你可以提出反證,去回應他的質疑,而【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是指違反前述三項〝違反法令〞、〝章程〞、〝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如果我們有規定所有人都必須參與裁判訓練,他沒有參加就是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然而我們沒有這樣規定,他最可能會犯的事情叫做違反法令然後接到危害團體情節重大,所以如果你想針對他亂說裁判訓練沒有依照課綱去告他,那是可以的。
- 理事 郭柏岑:那我沒問題,就這樣吧。
- 常務理事 李萃華:今天沒有走法院,其實他沒有違反哪一項章程。
- 理事長 方子平:應該說他違反的其實在灰色地方,另外就各個人民團體章程,對於會員的規範沒有那麼強的強制力。
- 理事 郭柏岑:章程的規則可以增加嗎?
- 理事長 方子平:可以加,只是這樣會被詬病為王人俊條款。
- 常務理事 李萃華:我們可以去針對過去還有思考未來的事情,去增減或修改章程,這是人民團體內部的權利,但是我們協會成立是要服務所有對史實歐洲武術有熱情並支持的人而存在的,並不是為了王先生這人存在,我個人認為要訂,可以把章程訂明確一點,但不需要為了他一個人的行為去增加或修改章程,反正不繳會費時間到也是除名。
- 最後,我希望我講完以後,各位可以冷靜思考這件事情。我們是在一個理性開放的社會,在任何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機會去詆毀到別人或其他事情上,他們不會因為這樣的行為就被驅逐。聽得懂意思嗎?我不認為協會需要用到理事的權力針對這些小打小鬧的行為,去做出任何處理,他今天〝違反法令〞、〝章程〞、〝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而【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我們才有必要針對這樣的行為人去做處理,除此之外,我們協會是為了推廣史實歐洲武術而存在的。再講白一點,這個協會不是為了讓人把理事抬頭印在名片、履歷上好看而存在,所以不管私底下,個人對於這些人、事、物有多麼的痛恨,協會必須要是一個超越個人道德準則更高的組織才可以。我希望大家聽得懂我在講什麼,然後沒有必要在協會裡去討論目前為止王先生做的任何事情,以上。
- 理事長 方子平:那就此次決議刪除會員手冊中的除名提案,改為協會現況報告,同意請舉手。
- 決議:經7人理事同意:110年會員大會日期訂為10/17。會員手冊提案討論,將除名一案修改為協會現況報告。
- 提案 3:原為理事補選名單提名,因理事劉錚提出辭職,故調整臨時動議順序,先行審核理事劉錚請辭案,再討論理事補選名單提名。
- 提案人:方子平
- 討論紀錄:
- 理事長 方子平:請大家看一下螢幕上的辭職書,劉錚因個人因素請辭理事一職,下面有他的簽章。
- 常務理事 李萃華:辭職書上協會名稱打錯,這樣沒問題嗎?
- 理事長 方子平:啊,這部分是文書錯誤,我會請他再補正確的資料過來,這部分我再處理。
- 常務理事 李萃華:請他就這張正本上錯誤的地方,修正並蓋章就好,不用另外再打新的,以免又有錯誤。
- 理事長 方子平:因三名理事,一名候補理事辭職,理事補選推薦名單提名許庭瑜、劉建德、譚正,還有提名人選嗎?
- 常務理事 李萃華:我提名陳律至。
- 決議:經7人理事同意劉錚請辭理事一案。
- 經7人理事同意理事補選推薦名單:許庭瑜、劉建德、譚正、陳律至,以上四位,其他人有意願的話到時候在投票單上填寫即可。

- 提案 4:Clash of Steel舉辦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討論紀錄:
- 理事長 方子平:在三級警戒之後,目前有不少工作人員受到疫情影響無法參與訓練,不得不把規模縮減,今年不會有國外選手參賽,把活動移到Vor&Nach場館來進行,在人數沒這麼多的情況下反而比較划算,儘管今天CDC發布參與人數上限改為80人,但那對兵武盃比較友善,比較不用擔心防疫計畫書的問題。所以要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才能將Clash of Steel轉到Vor&Nach場館,並發公文到主管機關。
- 我有額外捐贈一筆經費到協會,對於規模縮小跟贊助商會再投廣告去公告以示負責,另外我的計畫是將Clash of Steel第一天為講座、第二天為比賽,媒體那邊會比較好安排。
- 常務理事 李萃華:那我們活動必須限制人數,以免超過法令。
- 理事長 方子平:肯定報名人數會限制。
- 常務理事 黃品澄:那是不是也沒有現場觀賽?
- 理事長 方子平:沒錯,不開放觀賽,全部改為線上直播觀賽。如果大家都認同縮小規模,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應該付Vor&Nach場館場地使用費,我用活動上限的50人去計算,每人150元/天,總共1萬5千元,請各位思考一下。
- 常務理事 黃品澄:以Vor&Nach的Fight Night活動3小時為200元,今天借場地是一整天,用每人200元/天去計算比較合理一點‧
- 理事長 方子平:同意每人200元/天去計算場地使用費的理事請舉手;基於利益迴避原則,常務理事李萃華不能舉手。
- 常務理事 李萃華:好的。
- 決議:經7人理事同意,2021年Clash of Steel縮小規模舉辦,將活動場地移至Vor&Nach場館。
- 經5人理事同意支付場地使用費以每人200元/天,總共2萬元。
- 十二、移交:無。
- 十三、臨時動議:無。
- 十四、散會
理事長:紀錄:













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視訊聯席會
發文日期:110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伊字第1101018005號函
會議記錄:
- 一、時 間:110 年 6 月 25 日 21 時 00 分~23 時 45 分
- 二、地 點:Google Meet 視訊會議
- 三、出席人員姓名:
- 理事:方子平、李萃華、郭柏岑、徐瑋梃、劉錚、劉宗恩、黃品澄,共 7 人。
- 監事:蕭富聰、許智淵、林羣凱,共 3 人。
- 四、缺席人員姓名:
- 理事:李元太、王人俊,共 2 人。
- 監事:共 0 人。
- 五、請假人員姓名:(理監事不得委託出席,連續兩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
- 理事:共 0 人。
- 監事:共 0 人。
- 六、列席人員:候補理事林子軒、秘書長陳真蓉、許庭瑜,共 3 人。
- 七、主 席:方子平、記錄:陳真蓉。
- 八、主席致詞:感謝大家能空出時間來開會。
- 九、來賓致詞:無。
- 十、報告事項:
- 1.報告110年2月至6月帳目、決算表。
- 2.報告110年會員繳費人數:30位已繳,7位未繳。
- 十一、討論提案:
- 提案 1:第八屆兵武盃籌辦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說明:決定舉辦時間、地點、比賽項目、活動計畫書與預算審核。
- 決議:舉辦時間:2021年12月18日(六) 9:00-19:00。
- 舉辦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國民運動中心-二樓籃球場
- 比賽項目:安全兵器混合組、安全兵器單手組、鋼劍兵器混合組、鋼劍兵器單手組。
- ※活動內容相關事宜交由活動總召劉宗恩辦理,並提報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理事7人投票同意通過此計畫書。
- 提案 2:2021 Clash of Steel籌備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說明:2021 Clash of Steel活動計畫書與預算變更審核。
- 決議:就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核後的計畫書版本為基礎,本次修正預算表中的數字與備註欄位,並補上新進講師名稱與課程。理事7人投票同意通過此計畫書。
- 提案 3: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說明:決定舉辦時間、提案內容、審核報告書和決算表。
- 會員大會手冊內容討論紀錄:
- 提案1、會員警告、停權或者除名一案。提案人:方子平。
- 理事長方子平:王人俊雖已提出請辭理事一職,但其身分仍為協會會員,就會員條例來看,未提出書面退會者,要連續 2 年未繳納會費,才視為自動退會。由於近日王人俊不斷於臉書上發文攻擊CoS是不公正的比賽,並且造謠說主辦人濫用特權,而CoS是本協會承辦賽事之一,嚴重傷害本會名譽,故提出此討論案。
- 常務理事李萃華:此人言論主要針對我本人,任何協會成員都有可能在網路上被任何人攻擊,不應該為個人針對而提出除名。
- 理事郭柏岑:以我擔任整個Clash of Steel裁判長職位來看這件事情,雖然他名義上針對你,但實質上對於協會在訓練裁判與產出裁判的公信力與公正性完全尚失,這就影響到協會名譽。
- 常務理事李萃華:好的,我明白了,那我沒有意見,可以有這個除名機制。
- 理事長方子平:除名這件事對王人俊來說不痛不癢,但經過此提案流程,等於協會在會員大會同時做出布達,有人針對協會做出這樣的攻擊,而且還是本會成員,用此提案來留下記錄。關於抹黑2019 Clash of Steel賽事不公一事,2019年當時協會尚未成立,這部分怎麼看?
- 理事郭柏岑:抹黑一事發生時間點確實在協會成立之後。是看事情項目,而不是看他算什麼舊帳。
- 常務理事黃品澄:雖然賽事本身發生在2019年協會尚未成立,但協會成立以後就是以協會名義主辦此賽事(工作人員組成都是同一批人),而他抹黑這個比賽所承辦的團體過去是不公正的,就是在引導觀看者認為,過去是不公正,未來也是不公正,所以這跟協會2019年還沒成立沒有太大的關係。
- 常務監事蕭富聰:你所在意的2019年還沒有協會,但要注意的是,他傷害或者是造成危害團體情節重大這件事上,確實是在協會成立之後,他拿什麼開刀其實不是重點。
- 協會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條,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請理事們在此作出表決,是否同意此人行為有危害團體情節重大,並同意將此人提案到會員大會做除名處分。
- 決議:
- 提案1、會員除名案。
- 理事7人投票通過,同意在本次會員大會,提出此除名案,由會員大會進行決議是否除名。
- 提案2、第一屆理事補選。
- 選舉工作人員名單:發票-黃品澄、林子軒,監票-蕭富聰,唱票-許智淵,記票-劉宗恩。理事7人投票同意通過。
- 會員手冊內容:
- 大會報告事項:(一)109、110年度工作報告、(二)109、110經費收支報告
- 大會議程:
- 提案1、會員除名案,提案討論。
- 說明:會員王人俊在臉書上發文攻擊CoS是不公正的比賽,並且造謠說主辦人濫用特權……等言論,嚴重傷害本會名譽,經理監事聯席會投票通過符合協會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條之危害團體重大者,故提出此除名案,由會員大會進行決議是否除名。
- 提案2、第一屆理事補選。
- 說明:因理事李元太、王人俊與候補理事曹臻請辭,理事空缺2名,由候補理事林子軒遞補之,須再補選理事1人、候補理事2人。
- 以上會員手冊內容,經理事7人投票同意通過。舉辦時間:因應內政部公文指示,三級警戒解除前,全面停辦會員大會,故本次就會員手冊內容作討論,舉辦日期先行空白,待三級警戒解除後,再來訂定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辦日期。
- 提案 4:會員入會審核案,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說明:新入會會員:郭卜瑄、劉建德、許庭瑜、譚正,共四人。
- 決議:理事7人投票同意照案通過。
- 提案 5:理事李元太、王人俊與候補理事曹臻請辭案,提請討論。
- 提案人:方子平
- 說明:書面審核與候補理事人選通知事宜。
- 決議:理事7人投票同意通過此三人的請辭書。理事空缺按照協會章程第二章第十條,照順序由候補理事林子軒遞補正式理事一職。



- 提案6:修改會員入會申請書,提請討論。
- 提案人:陳真蓉。
- 說明:在會員入會申請書頁尾新增「是否同意訂閱協會網站新文通知」。
- 決議:理事7人投票同意照案通過。
- 十二、移交:無。
- 十三、臨時動議:無。
- 十四、散會
理事長: 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