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經 111年 3月 1 日裁判委員會審議通過
-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史實歐洲武術聯盟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辦法」辦理。
- 二、目的:為積極培育裁判人才,提昇裁判素質、健全裁判制度,全面提升史實歐洲武術(HEMA)運動水準。
- 三、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史實歐洲武術聯盟
- 四、 協辦單位:Vor & Nach 史實歐洲武術會、輔大歐洲劍術社
- 五、 舉辦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起,結業時間彈性調整
- 每週五19:30~21:30,共計15場。
- 六、 舉辦地點: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180巷46弄37號3樓。
- 七、 參加對象及資格:年滿十八歲以上,並符合實施辦法第三條參加資格規定。
- 八、 報名手續:
- (一) 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日(星期五)止。
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主旨請寫明【111年裁判講習-姓名】。
於報名時須附上匯款憑證始接受報名。 - (二) 報名電子信箱:hemaunionasia@gmail.com 聯絡人:陳真蓉 0920-778-455
- (三) 講習費用:
- 1. 初級裁判講習:新臺幣2,000元整。
- 2. 中級裁判講習:新臺幣3,000元整。
- 3. 高級裁判講習:新臺幣3,000元整。
- ※以上費用皆含講習費、檢定費、九次訓練之場地費。
※符合實施辦法免除時數者:比照複檢費新台幣1,500元整。(含六次場地費) - 於報名時將報名費匯入此帳戶
(808)玉山銀行 三重分行
帳號:0325-940-029837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史實歐洲武術聯盟 - (四) 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附件一)並於第1場講習會現場繳交相關文件。
- 1. 二吋大頭照(於報名表上附件圖檔)。
- 2. 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 3. 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 4. 匯款憑證(於報名表上附件圖檔)。
- (一) 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日(星期五)止。
- 九、 課程內容:課程表如實施辦法之附件三。
- 十、 授課講師資歷:聘請國內外具專項理論及實務專長之學者專家授課。
- 十一、 及格標準:筆試:70分(含)以上、術科:70分(含)以上。
- 十二、 發證方式:符合實施辦法所規定之講習時數並通過測驗,由本會核發所申請之級別裁判證。
- 十三、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參加講習請記得簽屬簽到(退)表,忘記、遲到、早退不予補簽。
- (二) 全程參加講習者,本會將發放講習證明乙份。若需二份以上證明,請向本會申請,每份酌收工本費50元。
-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講習會:
- 1. 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 2.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 3.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 4. 犯殺人罪。
- 5.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